阳光党建

广州阳光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日期:2021-03-11 作者:林志强 摄影师:梁嘉颖

按照广州市社会组织党委和越秀区委组织部以及珠光街党工委的通知要求,2021年3月10日,广州阳光社会工作事务中心党支部在总部党员活动室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由蔡梁芬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会议首先传达了广州市社会组织党委文件《中共广州市社会组织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穗社组党发〔2021〕7号)的通知,按照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要求,首先蔡梁芬书记代表支委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通报了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的情况。随后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评议,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名党员都能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进行自评,从政治、纪律、品德、作用这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其他党员进行了互评,然后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党员进行了投票测评。最后支部委员会按照党员测评的情况作出综合评定,评出优秀2名,合格5名,没有不合格党员。

党员们在评议过程中对自己一年来的成绩作出总结肯定的同时也进行深刻的自我反思,查摆存在的问题,明确个人成长的改进方向,互相激励与鞭策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党支部将认真切实结合民主评议的结果,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教育引导党员加强党性观念,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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